欢迎浏览忠华资讯盘锦商标注册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常见问题
忠华资讯http://www.0427tm.com/发布时间:2018-11-08
商标注册成功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错!商标使用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很多问题。比如不留存商标使用证据,一旦商标遭遇撤三,那将是血的代价。看以下这则案例,不能出示有效商标使用证据,商标被撤三:
案件详情
郑某于2006年11月13日提出申请“碧连天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服务上,经商评委驳回复审审查决定予以初步审定,商标专用权日期为2011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0日。
2017年3月16日,碧连天会展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商标局认为,郑某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交其在2014年03月16日至2017年03月15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使用复审商标的证据材料无效,裁定撤销复审商标。
2017年12月28日郑某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其认为其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的使用,复审商标在全部核定服务上应予以维持注册。
申请人提交的主要证据:
1.申请人店铺2014年全额纳税证明;
2.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申请人自2002年至今持续使用“碧连天”作为店铺名称的证明;
4.客户出具的购买首饰的证明及申请人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单等;
5.深圳市瑞福达珠宝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申请人于2014年至2017年代为销售其珠宝产品的证明;
6.广州市荔湾区福伟工艺品店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为申请人加工珠宝的证明、业务往来单据;
7.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2014年开具给申请人的广告费发票;
8.关于申请人店铺的租金发票、管理费发票、电费等发票;
9.申请人碧连天珠宝微店、淘宝店页面截图、交易信息等。
焦点问题:申请人郑某在指定期间是否在“广告”等复审服务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商评委审理认为:
申请人郑某提交的证据5缺乏合同、发票等证据予以佐证,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推销(替他人)复审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2、3、4、6、7、8、9并未涉及复审服务,证据7、8不能证明复审的服务项目进入市场流通,综上,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内在复审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使用,故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遭遇撤三的举证
上述案例,郑某因未提供有效使用证据,商标被撤销,那么,当有人申请对我们的商标进行撤三申请时,应该提交哪些证据材料呢?高沃小知为您整理一下:
● 近三年的商标宣传材料(包括在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上的宣传资料;和公司制作的宣传单页、手册等;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
● 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企业招牌、加盟许可合同;
● 近三年销售范围,销售额说明,销售发票复印件、纳税申报证明等;
● 近三年的广告宣传费用统计(请加盖公章),最好能提供与广告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费用支付发票复印件;
● 相关媒体对企业的报道、采访等材料;
● 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推介会等公开了使用商标的证明:譬如参展照片、参展证、缴费发票等;
● 带有商标标样的产品质检报告;
● 带有企业商标标识的资质证明及所获荣誉证书:包括各种奖章、奖状、荣誉及称号等。
● 单一的商标使用证据,如广告物品、包装物等往往并不能充分证实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商标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时,可以出示多种证据,让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彼此关联,形成证据链条。
2018年8月13日,商标局发布关于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相关说明,明确了商标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并列举了不被视为我国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的情形。
可见,在日常工作中,保管好商标推广使用的证据尤其重要。但是如果没有保管好相应的证据,该怎么办?
可以对取得的商标提出重新申请请求(最好是快到三年时提出重新申请),虽然需要花费一点费用,相对被撤销的风险要值的多,且要保持申请人一致;
上面的案例告诉我们:企业须正确使用商标,避免使用不当造成不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且各种证据材料方面最好有一定时间体现,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定时的对使用证据进行公证,以便保证证据的有效性。
来源:网络